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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5提醒:导游索要小费 游客有权投诉
3·15之如何投诉 65130828———

  旅行途中,旅行社往往存在随意变更旅游线路的情况。如果想投诉旅游经营者,请记得找旅游局或者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,让他们帮您合法地解决这个问题。

  受理范围:

  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;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的;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;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;旅游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;旅游从业人员私自收受回扣、索要小费的。

 

  投诉途径:

  拨打电话65130828投诉;登录旅游局网站www.bjta.gov.cn 投诉;上门投诉。

  投诉须知:投诉者应是旅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(或其合法代理人),有具体的赔偿请求,有证据材料。投诉时应当说清楚被投诉单位名称及投诉人姓名、性别、职业、年龄、地址及联系电话、事件经过等。

本新闻发表于:2005-3-15 20:27:47
来源:法制晚报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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